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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生獎學金明細

大學部獎學金明細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博士生獎學金明細

 

碩士生獎學金明細

Ø  清寒獎學金

1978級清寒獎學金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3月

家境清寒優先(需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清寒證明) 無定額
1978級急難救助金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無規定,但多於3月與1978清寒獎學金一同公告 本系學生有急難事實,致使生活陷數困境,影響就學而急需救助者,即可提出申請。 若有急需仍可隨時提出申請
中國工程師學會「沈怡獎學金」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3月15日前,學校約於每年2月公告
  • 大學校院工程相關系所之優秀學生;水利、土木、城鄉建築等系所優先考慮。
  • 目前於博、碩士班或二年級(含)以上就讀之在學學生。
  •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皆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  • 具備家境清寒證明。

NT$2萬5千

 

Ø  海外交流獎學金

教育部菁英留學獎學金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9月

  • 申請及出國期間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及在職生),且身分(學位)一致。
  • 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籍,並在台灣設有戶籍者。
  • 本校非當期畢業之在學學生(大學及研究生皆可申請)。

NT$2.5萬/一月(補助月數依獎學金委員會決議)

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、香港地區學期交換生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2月及8月

  • 每學期甄選一次,配合上下學期開始時間,由本組公告、彙整各系所初審。
  • 依本組每學期公告時間以及各系所自行訂定初審時間,申請人送件至所屬 系所單位審核,俟全校複審會議後,錄取結果將公佈在本組網頁。

NT$2萬

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修讀雙聯(碩士)學位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3月

  • 交流學校以本校合作之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校為主,交流學校交換名額與院系所公告於教務處網站。
  • 本校在學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  • 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)平均成績達等級制GPA3.8(含)以上,如為碩一新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  • 合作學校:北京清華大學、浙江大學、南開大學、哈爾濱工業大學。

約NT$25萬/第一年

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─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每年2月

  • 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,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持有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  • 本校在學大學部及研究生皆可申請(不含在職專班學生),研修完畢後必須返校取得學位。
  •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(以每系所前40%或每班前30%為原則),並不得同時領取政府其他出國研修獎學金。
  • 必須在國外研修學校修讀學分《大學部學生每學期(季)至少修讀3門專業課程;研究生每學期(季)至少修讀1門研究所開設之專業課程》,交換生研修期程不得少於1學期(季),以1年為限。

申請人提出學費、生活費及來回機票費需求,最高可獲教育部全額補助

學生國際訪問獎

申請日期

資格說明

金額

學校約於每年3月公告,出國事實在該年10/31前皆可申請 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從事短期實驗、研習、進修、訪問考察或參與會議之研究生(博士班學生優先)。
 

NT$2萬

 
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,詳情請參考本校生活輔導組網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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